国家关于投稿、翻译所得收人征税问题有何规定
时间:2012-11-22 09:19 来源:www.12688888.com 作者:深圳翻译公司 点击:次
2012年11月22日,译雅馨深圳翻译公司了解到。1986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稅暂行条例》。该条例中有关投稿、翻译所得收入征税问题的规定如下; 第一条为了调节公民个人之间的收入状况,有利于促进经 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取得个人收入的中 国公民,都是个人收入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都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笫三条下列各项收入,应当缚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 六、投稿、翻译取得的收入! 第四条个人收入调节税,根据收入来源,分别按照超倍累进税率和比例说率计算征收。 笫七条下列个人收入,按照比例说率计算征收: 一、投稿、翻译.专利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的提供、转让取得的收入,毎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减除费用 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額按比例税率20%征税。 ••• 笫十一条向个人支付本条例第三条所列项目金额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计算扣缴: •••••• 二、投稿、翻译、专利权的转让、令利实拖i午可和非专利技 术的提供、转让取得的收入,按照本条例笫七条第一项规定减除 费刖后,对众额部分按照规定税率计箅扣缴; ••••• 第十三条自行中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纳说申报表,缴纳上一个月应 纳、应扣的税款。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按其所扣缴说款的金额, 付给3%以下的手续费。 【温馨提示】如您遇到翻译难题或者有翻译需求,可立即拨打全国免长途费咨询热线:400-8808-295 我们为您提供解决方案,更多详情请浏览: 译雅馨深圳翻译网站:http://www.12688888.com/ 译雅馨西班牙语翻译:http://www.yiasiafy.com/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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